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宿州嘉成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华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和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终9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待本案符合执行条件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