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州周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泰州周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55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相关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