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鸿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海金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名下坐落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宝翠北路33号中海万锦东苑10栋1701房的房产(权利证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及土地使用权[权利证号:佛国土资南国用(2011)第0117813号]; 二、冻结被申请人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5598.2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