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鸿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海金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担保人***名下坐落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宝翠北路33号中海万锦东苑10栋1701房的房产(权利证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及土地使用权[权利证号:佛国土资南国用(2011)第0117813号];

二、冻结被申请人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5598.2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2-05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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