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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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司 深圳金悦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悦铨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深圳市悦铨实业有限公司、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司、何少勇、方雪丽和何嘉煜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