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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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0213民初736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查封、冻结期限届满,需继续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之日前十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继续查封、冻结,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 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程序终结期间,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应每年度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直至履行债务完毕。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