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黄冈市中心医院
浠水县巴河镇法律服务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西湖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本次事故损失120638.41元。

二、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所支付的鉴定费用2000元,由被告***、***负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均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04-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