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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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灵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126民初35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56号中电信息大厦7层。 负责人:任力恒,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0日立案。原告***明确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尚春彦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聂欢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