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云鼎置业有限公司
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维持本院(2020)湘31民初2号民事裁定。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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