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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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云鼎置业有限公司 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维持本院(2020)湘31民初2号民事裁定。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