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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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19)湘1302民初449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和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变更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19)湘1302民初449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案外人江夏水电工程公司应付给上诉人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工程款1364120元归被上诉人***所有。 二审案件受理费17077元,由上诉人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