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刘立平、***的银行存款5万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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