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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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8694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6
发布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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