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3月15日的借款利息368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自2019年3月16日至实际还清之日的违约金(以4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四、被告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被告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8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