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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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凯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纳什空间创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远航万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字大一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鳗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北京远航万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报酬18966元; 二、纳什凯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北京远航万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报酬18966元; 三、驳回北京远航万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1元(北京远航万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北京远航万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31元,已交纳;由北京鳗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9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由纳什凯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19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