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在川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2民初4584号 原告:上海在川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爱红,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亚辉,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子豪,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沈永东,职务不详。 被告: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国斌,职务不详。 原告上海在川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8日立案。原告上海在川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上海在川贸易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3-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