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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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耐史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玉环地之韵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玉环地之韵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耐史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存款4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