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平川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甘0403执恢101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平川支行。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平川支行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甘0403民初1351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协助提取被执行人***在2018甘0403执1024号案件中的执行款9844.52元,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20)甘0403执恢101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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