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义拓宙矿业有限公司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遵义团溪绿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遵义拓宙矿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23400元,由原告遵义拓宙矿业有限公司承担。原告遵义拓宙矿业有限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204594元,由本院退还181194元。

裁判日期 202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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