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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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五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益阳雄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益阳市金太阳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益阳市五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00457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相应财产。 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由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