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安市环境保护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0602民初558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鱼某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530元,减半收取4265元,由被上诉人鱼某某负担36101805元,上诉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负担492024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470元,减半收取2735元,由上诉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4-21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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