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延安市环境保护工程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0602民初558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鱼某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530元,减半收取4265元,由被上诉人鱼某某负担36101805元,上诉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负担492024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470元,减半收取2735元,由上诉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