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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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刘锦秀、刘春英、刘延龙、刘小英负担550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负担486元,由上诉人华安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负担4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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