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东汇实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汇锦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金水区金水路305号1号楼1单元18层南1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1001033436); 查封担保人卢玉名下位于金水区中州大道1120号1号楼25层2509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1301107678)。 三、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省东汇实业有限公司、长葛市汇锦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14000元或者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