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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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荔波县尧龙矿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采矿权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7,285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