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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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镇远县黔东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贵州千庆丰炉料有限公司 贵州省镇远县黔东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浙江谦厚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浙江谦厚实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