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金美尚车业有限公司 四川麦克威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金美尚车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麦克威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48974.9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548974.98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四川麦克威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50元,由被告江苏金美尚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