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104民初385号

原告: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罗涛,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邑利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余尾伟

裁判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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