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鹏翔运输有限公司
沃尔德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济南鹏翔运输有限公司在济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777200.8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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