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鹏翔运输有限公司 沃尔德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济南鹏翔运输有限公司在济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777200.8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