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02民初18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烟台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烟台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通知其交纳诉讼费用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姚萍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马晓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4-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