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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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盛仕光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成都盛仕光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2月13日签订的《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负担660元,被告成都盛仕光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6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