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铁流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行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嘉州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对被申请人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行51×××17账户存款所作的1124540元额度冻结; 二、解除本院对被申请人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嘉州支行44×××68账户存款所作的1124540元额度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