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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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蓝色港湾***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