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地铁青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鸿明二次供水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03执285号

申请执行人长春市鸿明二次供水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长春地铁青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列当事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103民初363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立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76100元。执行开始后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现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3民初3635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院(2020)吉0103执28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员 赵 亮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 刘晓丹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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