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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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林省新三板股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03执恢144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新三板股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丰亮。 被执行人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易继先。 被执行人易继先,男性,汉族,住***。 被执行人宋春影,女性,汉族,住***。 被执行人易晓天,男性,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吉林省新三板股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与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继先、宋春影、易晓天其他案由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103民初3284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现该案经过本院强制执行已经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对该案件予以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2018)吉0103民初328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子明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刘晓丹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