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汇福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沈阳汇福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55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1790,合计4345元,由原告负担。 本裁定不准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