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市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北京朗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担保人张磊名下位于廊坊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东方之珠小区93幢3单元702室,房权证号为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号。

二、解除查封担保人张浩名下位于廊坊开发区友谊路憩园新区1-3301室房屋,房权证号为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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