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秦皇岛市博恩贸易有限公司 唐山海港德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牌证号为:京J×××××、京Q×××××、京Z×××××、京L×××××、京H×××××、冀C×××××、冀C×××××号的汽车七辆。 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不动产权证号为30039×××号、坐落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不动产权证号为30066×××号、坐落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不动产权证号为30066×××号的不动产。 三、车辆的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