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原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现更名为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于2018年4月22日核准的位于本市闵行区漕宝路1565弄红明一村XXX号XXX室抵押权的注销登记行为。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