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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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州市华映装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502民初1274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锡林,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州市华映装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关于原告***与被告湖州市华映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孔祥星 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陈晓霞 |
裁判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