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邢台茂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邢台上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邢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王江杰、张立俊、***、***银行存款750000元。 二、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挂靠在邢台茂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汽车10辆,车号分别为:冀E×××××、冀E×××××、冀E×××××、冀E×××××、冀E×××××、冀E×××××、冀E×××××、冀E×××××、冀E×××××、冀E×××××)(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4270元,由邢台上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