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顶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鲁山县利华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鲁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4月16日对平顶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的鲁防缴决字(2019)11号行政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决定,不准许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