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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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安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620元,由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安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分别负担53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28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