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191民初3640号 原告: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永江,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箭,系辽宁大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曲云凯。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4日立案。原告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张雪 审判员徐峰阳 人民陪审员谢琳琳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李天英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