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福安织造科技有限公司
江山市安辰贸易有限公司
江山市裕丰塑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2019)浙0881民初2207号民事判决;

二、浙江福安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30000元及利息损失〔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3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针对本判项,***仅能在浙江福安织造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不得据此获得个别清偿〕;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计5400元,由***负担2854元,由浙江福安织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4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负担5708元,由浙江福安织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09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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