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3民初7727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473482.5元及利息(利息以473482.5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3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上诉人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4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910元,均由上诉人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