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赛福资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希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北资源益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北资源益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账户及对被申请人湖南赛福资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长沙银行xx支行账户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30元,由申请人广东希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