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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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祥木业有限公司 天津商起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桥河北大街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王丽卫名下兴业银行账号XXX账户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