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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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 黔东南州鑫盛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博南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银行账户:62×××94),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博南支行(银行账户:62×××61)内的存款4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解除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