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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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永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甘肃心连心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永登药店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76元,减半收取438元,退还甘肃心连心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永登药店。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