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新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碍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商业用房。 二、驳回原告新疆新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57.9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