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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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古交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181民初26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巨新宇,山西同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波,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闫小鹏 人民陪审员弓慧忠 人民陪审员许建达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李婷 书记员王军尧 书记员王军尧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