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河南中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南中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价款6100400元及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680元,减半收取29840元,由被告河南中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